情感消費年代
以色列著名社會學家Eva Illouz在新書《情感商品》提到,如今情感本身已成為很多企業的商業戰略目標,尤其是在互聯網和社交網路上,她更認為,互聯網在某種程度上就是一種巨大的情感商品,而社交網路則是情感流通。
到底甚麼是情感商品?Eva用一個例子做了解釋。1921年,發明家愛迪生推出了一項實驗計畫,想要研製出能夠觸發人們特定情緒反應的音樂錄音。他招募了一個心理學家團隊,對3,000個留聲機用戶做了研究,還按照12種常見情感對唱片做了分類。這項計畫後來中止了,易洛思認為,這個例子說明了,人們早在1920年代,就開始摸索怎樣從商品帶來的情感效應中獲利。
情感商品承諾帶來的某種情感,其實是消費主體自己製造出來的。Eva指出,這個過程中的消費者,其實很像消費社會學中的一個概念「生產性消費者」(prosumer)。這個概念由生產者(producer)和消費者(consumer)合成,指的是由消費者自行完成生產工作。我們可能在生活中都當過生產性消費者,比如自己組裝宜家的傢俱,在麥當勞吃完飯後自己倒掉垃圾、存放託盤。
事實上,新世代消費正在成為一種消費與生產合一的方式,對於消費情感商品的人來說,他實際上是被招募來生產自己正在消費的東西,比如在健身房裡,人們通過鍛煉來給自己帶來放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