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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必須擁有離開職場的能力


曾經聽到過一個真人真事,一位著名作家喜歡批判世俗。他有位助手,之前就是一位有經驗的媒體人。工作幾年後,助手希望把薪水加多2,000元。作家的回應是:「點解你個人咁短視!」助手感到非常驚訝,因為他的其他工作機會收入遠比現在高。結果,作家失去了這位得力的助手,助手很快就找到了收入更高、前途也更好的工作。

公司給你的錢太少,只有兩種情況:一種是主觀上不認可;一種是客觀上沒條件。如果是主觀上不認可,即上司或老闆覺得你工作量不飽和、對你的工作評價不高,甚至對你本人有誤會,透過直接溝通,會讓局勢更明朗。

然而,如果公司真係覺得你就值這個價錢,你就應該儘快找別的工作機會。尤其有些老闆經常將「幫我工作」當做是收益的一部分,認為「這是你的榮幸」。這根本不是一種職業態度,在職者應該儘快離開這樣的公司。

不少職場人士都覺得離開熟悉的工作環境有好大「機會成本」,其實這就是「太空艙理論」的迷思:如果你是一個宇航員,在空間站上工作,空間站突然起火了,你應該怎麼辦? 答案當然是趕緊爬上飛船逃回地球,因為保命要緊,同理,即使我們再強調保住工作、獲得提升和增加收益,都要給自己留一個逃生艙。在局面最險惡的時候,要保持離開這份工作的能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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